浦口区2017年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实施素质教育,持续推进“南京市中小学生才艺拓展计划”和后青奥时代学校体育、艺术工作,加强学校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建设,培养和输送具有较高水平的体育、艺术后备人才,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南京市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计划和范围的通知》(宁教体[2017]25号)、《南京市2017年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体[2017]2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区2017年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过程管理。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任卫兵(区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永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组 员:黄学龙(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王 怡(区教师发展中心体育研训员)
凌世贵(区教师发展中心美术研训员)
袁爱国(南京市第十七中学校长)
张志荣(南京市河西中学校长)
(二)工作职责
1.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
2. 基础教育科负责制订招生工作方案,指导招生学校制订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专业加试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督促学校做好专业加试的准备工作,加强加试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做好录取名单的审核、上报工作;
3. 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负责本学科专业加试的现场专业指导和巡考工作;
4. 招生学校按要求做好专业加试的准备、组织和录取工作。
二、招生学校、招生项目、招生计划和范围
2017年浦口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计划和范围
区 |
学 校 |
招生 项目 |
招生 计划 |
招生 范围 |
浦口 |
南京市河西中学 |
美术 |
120人 |
全市 |
南京市第十七中学 |
男足 |
5人 |
本区 |
|
女足 |
8人 |
本区 |
||
女子拳击 |
4人 |
全市 |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体育特长生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
1. 个人项目:小学阶段运动成绩达到或接近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以证书或竞赛成绩册为准)或小学阶段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部门举办的正式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以竞赛成绩册为准)。
2. 集体项目:小学阶段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部门举办的正式体育竞赛前三名的运动员(以竞赛成绩册为准)。
3. 未获得上述竞赛成绩,但运动水平较高、身体条件较好、确有培养前途的特长生如需报考,须经招生学校面试同意并于网上报名前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此类考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拟招收该项目特长生数量。
(二)艺术特长生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
1. 小学阶段参加由区级(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集体比赛(展演)项目获一等奖以上者。
2. 有较高艺术素养、专业基础和艺术特长,学习成绩优良,并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此类考生须经招生学校面试同意并于网上报名前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此类考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拟招收该项目特长生数量。
四、评委选聘要求
聘请的评委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本专业工作,评判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 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及较强的工作能力;
4. 能自觉遵守评判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
5. 身体健康,能够参加评判工作的所有活动。
五、考点、考务要求及安全预案
1. 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
2. 报名和专业加试期间在校园网设立公示栏,必须向考生公示本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专业加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考生须知、考试流程、专业加试合格线、测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等内容。要进一步提高专业加试透明度,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3. 加强对考生的管理,要求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则,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内。
4. 各考场成绩记录人员必须仔细核对考生每项测试成绩,并认真细致地填写成绩记录单,严禁在成绩记录单上进行涂改,违者以作弊处理。
4. 体育类专业加试需现场告知考生成绩,经学校仲裁组核对后,考生专业加试成绩记录单一式两份,一份由招生学校存档,一份在学校公示栏中张贴。
5. 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专业加试,按类别按项目将全部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在学校公示栏、校园网进行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时间上报。
6. 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校务委员会委员和专家组成的月出生专业加试仲裁组(不少于5人),全权负责处理解决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宜。在形成仲裁决议时,必须由仲裁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认真做好文字记录,确保发生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六、专业加试时间安排
4月26日,招生学校上报招生简章至区教育局(招生简章必须明确报名条件、招生项目、招生计划、招生范围、专业加试项目、专业加试合格线、录取办法、相关时间节点、咨询电话、举报电话),并在校园网公布。
4月27日前,完成对考生材料的初审,对不能提供相关证书但确有潜质的部分考生完成学校初步面试。
4月29-5月3日,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相关信息在校园网公示。每个考生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学籍号、拟报考项目、资格审查(提供考生专业加试相关最好的成绩证明,如系参加招生学校第一轮面试,须公布面试成绩)。
5月12日,招生学校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考生特长成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5月13日-5月14日,考生领取专业加试通知书。
5月20日,专业加试。
5月22日-5月26日,各招生学校在校园网公示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期5天。
5月24日,各招生学校将专业加试录像报市教育局。
5月31日-6月1日,各招生学校登录市招办招生系统录入录取名单,区教育局审核打印招生名册。
6月2日,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
七、专业加试和录取办法
(一)专业加试
1. 加试时间:5 月 20 日。
2.加试地点:在填报的招生学校参加专业加试,各招生学校不得提前和推迟。招生只可进行相关专业加试,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它形式的考试。
3.美术类的绘画、书法考试必须采用书面试题形式进行,体育类和美术类特长生专业加试必须采取全程现场录像形式记录专业加试情况,保证录像清晰,声音清楚,以备核查。录像原始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于5月24日前报市教育局,一份由学校保留至2017年底。录像不得人为剪辑。
(二)录取
1.招生学校完成加试工作后,于5月31日至6月1日期间登录网站(网址:https://www.njzb.org)录入录取名单,并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2.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打印审批后的录取名册,于6月2日前分别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生办备案。
3.各招生学校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在校园网、学校公告栏同步公示如下内容:
(1)义务教育阶段招收特长生的政策、特长生招生工作流程、专业加试合格线和市教育局审批下达的招生项目、计划;
(2)专业加试结果,包括入学登记号、姓名、性别、小学毕业学校、测试项目、测试成绩等。
公示期均不少于5日。
4.被录取的体育、美术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电脑派位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
八、有关考试工作要求
1. 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教育局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纪律意见,加强对特长生招生工作组织管理。严格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要求,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严格过程管理。各招生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并于4月28日前将上述方案上报区教育局,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提前准备好有关场地、器材、测试表格等,认真组织加试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2. 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各招生学校要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考务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
3. 严格收费规定。各招生学校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费用。
4. 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各招生学校要采取措施,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职行为。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投诉监督电话
区教育局投诉监督电话:(025)58880629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