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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起南京可网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解读)

发布时间:2017-05-03 22:05:31  来源:教育通  浏览:   【】【】【
2017年5月4日起,南京可以网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了!下面为您事业来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关于网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的解读。

关于网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的告示

为进一步便民利民,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限购政策,通过加强相关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现开通了网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的渠道,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自2017年5月4日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居民,可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

1、未婚或无婚生子女的成年单身居民;

2、现为已婚且婚姻登记地在南京市的居民。

申请、使用和验证电子购房证明的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另行发布的《关于网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的解读》。

二、不符合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条件的,请按原办法至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华侨路大厅除外)、华侨路52号不动产档案馆的查询窗口现场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三、通过网上申请取得的电子购房证明与通过现场申请取得的纸质购房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四、因目前系统及数据仍处于整合阶段,当事人如对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的结果有异议,请持开具购房证明所需申请材料至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华侨路大厅除外)、华侨路52号不动产档案馆的查询窗口现场提出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办理。

五、网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系统目前尚处于试运行状态。系统成熟后,适时取消线下纸质购房证明开具。

六、其他事项

1、网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7:30.

2、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住房限购政策:025-84713318;购房证明开具:025-83198500.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关于网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的解读

1、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自2017年5月4日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南京户籍居民,可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

(1)未婚或无婚生子女的成年单身居民;

(2)现为已婚且婚姻登记地在南京市的居民。

因系统核验的相关数据信息还在完善,不满足以上条件的,暂时不能在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请当事人持开具购房证明所需申请材料到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华侨路大厅除外)、华侨路52号不动产档案馆办理。

2、电子购房证明如何申请?

答:市民下载“我的南京”手机APP,经实名注册和认证,在“我的家园”或“南京房产”或“不动产登记”模块中点击“购房证明”,根据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申请。

系统自动核验信息后生成办理结果,办结时间距申请提交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如在线申请结果为“未通过”,可在当事人符合购房资格条件后的第二天再次提交申请。

具体操作办法可查阅“我的南京”手机APP中发布的《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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