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取消42项社保经办、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
11月6日,人社部发布《关于第二批取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此次一共取消了42项证明材料。
其中,部门规章设定的有15项、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有27项。具体包括:学生在读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工作人员的学历证明等。
这些证明材料主要涉及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劳动关系等方面,所以各位朋友一定要清楚:
一、被取消的证明材料都有哪几类?
先来划个重点:
此次取消的42项证明材料主要涉及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业能力建设、劳动关系等方面。取消原因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
1、通过网络核验手段能实现,如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时不再提交工作人员学历证明;
2、通过部门间核查能够实现,如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由人社部门内部不同机构之间互相提供的证明材料,改为通过内部信息共享的方式实现,如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不再提交认定工伤决定书;
4、积极探索告知承诺制替代开具证明,如学校在读证明、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证明等;
5、根据实际情况不需要再提供,如申请更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信息不再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原件自行失效。
另外,在继续简化办事流程的同时,也会加强对“违法证明材料、随意将行政机关核查义务转嫁给群众和企业”等不良现象的纠正查处,以后办业务会越来越快捷透明。
二、42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
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材料取消清单
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取消清单
以后为了一大堆证明文件,来来回回”跑断腿“的日子也将一去不复返啦~
综合来源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北京日报